董事会组成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12] - 董事长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和罢免[13]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13] 权限标准 - 提供财务资助权限标准:单笔未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9] - 提供担保权限标准:单笔未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10] - 除财务资助、担保外其他重大交易,交易测算指标5%以上、50%以内等[10] -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权限标准:除特定情况外,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且港交所《上市规则》所述交易测算指标均为5%以下[1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13] -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原董事仍需履职[13] 审核委员会 - 审核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等[7] - 审核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6] - 审核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7]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平均每季一次[2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时,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20][23] - 董事长应至少提前14日通知各董事董事会会议时间和地点等[2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关联事项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19] - 董事会决议表决一人一票,举手表决,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2/3以上通过[23] 决议相关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记载意见及未采纳理由并披露[17][18] - 董事会会议议案通过后形成决议下发执行,由总经理等组织实施并报告[30] -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跟踪检查,审核委员会监督决议执行情况[30] - 董事会决议按要求报送监管机构并及时准确披露,决议公告前相关人员保密[30]
广深铁路股份(00525) - 於其他市场发佈的公告-《董事会议事规则》(拟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