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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峰股份(603997) -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继峰股份继峰股份(SH:603997)2025-09-25 10: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核准首次发行6000万股普通股,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12.66076241亿元,已发行股份数12.66076241亿股[6][1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1.8亿股,每股面值1元[18] - 公司发起人宁波继弘投资等分别持股1.0404亿股、0.4896亿股、0.27亿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21]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3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违法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60日内可请求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相关人员,特殊情况可自行起诉[39]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稳定,转让股份应遵守规定和承诺[44][45] 股东会相关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8]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1] - 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9]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0]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21] 独立董事与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等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人[137]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均为三名[142] 管理层与报告披露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50]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二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16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162]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62] - 年度盈利且弥补亏损后有剩余,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6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65] 其他事项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0] -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按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33]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87]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董事选举应采用累积投票制[90]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二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16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7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8]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出现解散事由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