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6年3月6日在深圳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411663K[9] - 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客货运输服务、铁路设施技术服务等业务[13] - 经营宗旨是成为国际一流铁路运输企业,使股东获合理回报[13] 股权结构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2,904,250,000股[17] - 首次增资发行1,431,300,000股H股,增资后普通股4,335,550,000股[17] - 2006年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2,747,987,000股,发行后普通股7,083,537,000股[17][18] - 2009年国有股转持后,普通股7,083,537,000股,发起人持股占比37.1%,境内公众股东持股占比42.7%,H股股东持股占比20.2%[1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83,537,000元[18] 股份管理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股东权益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核委员会、董事会诉讼[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5][56] 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需提前14日通知全体董事[88] - 董事会设置审核、提名、薪酬等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9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编制季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公布中期财报,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年度财报并审计[10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3] 其他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后,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9]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广深铁路股份(00525) - 於其他市场发佈的公告-《公司章程》(拟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