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鼎通科技(688668) - 02-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鼎通科技鼎通科技(SH:688668)2025-09-25 10:1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成员3名,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例会每年召开一次[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其职务[13] 薪酬计划与方案 - 包括绩效评价标准、程序、评价体系、奖惩方案和制度[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 股权激励计划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 考评与建议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需经述职、评价、提报酬奖励方式并报董事会[10] - 董事会应充分尊重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建议,无充分理由不得搁置[8] 工作细则相关 - 会议召开程序等须遵循相关规定[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5] - 出席会议的委员有保密义务[15]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8] - “以上”含本数,“不足”不含本数[17]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7] - 与国家新规定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18] 公司与日期 - 公司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 - 日期为2025年9月25日[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