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自然人股东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不得担任[5] - 股东单位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为前五股东,其人员不得担任[5]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5] - 候选人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无结论不得提名[10] - 候选人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提名[11] - 候选人过往任职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撤换未满12个月不得提名[11] - 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管理、财务等工作经验[10] 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候选人公示期为3个交易日[15] - 提名人最迟在股东会召开日前两日披露对深交所关注函回复[18] 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7] - 提前解除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8] - 因特定情形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或改选[18][19]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随年报披露[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对公司与关联方高于300万且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资金往来发表独立意见[26]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楚,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27]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8]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8]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9][30] - 发现公司特定情形应尽职调查并报告,确认问题督促改正并报告[30] - 专门会议通知提前3日发,全体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34] - 专门会议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数通过[34] - 专门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证券部保存10年[34] - 公司不迟于专门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并保存10年[38]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办理披露[38] 薪酬与保障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4]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9]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9] 制度相关 - 制度修改属应披露信息按规定公告或披露[4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订和解释[41]
*ST摩登(00265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