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600918)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21,663,256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921,663,256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0] 股东与股权 -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422,486,900股,持股比例45.7073%[1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27] - 股东在股权锁定期内不得质押股权,锁定期满后质押比例不得超所持股权比例的50%(持有5%以下股权的股东除外)[30][32] 公司治理 - 公司设立党委和常委会,党委工作部门等纳入公司管理[34] - 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41]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决策审议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0]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51] - 董事会决定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以上但不超过50%的对外投资等事项[114]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7] - 公司设独立董事4名,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105]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37][143]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17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174]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