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组成 -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委员会职责 - 审议公司人力资源和薪酬战略并督促实施[6] - 定期重检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建议[6] - 负责重检董事及高管筛选标准、提名及委任程序[6] - 对董事、行长等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查[7] - 审议公司薪酬、激励政策及分配方案[8] 会议相关 - 委员会主席领导委员会,确定会议议程[10] - 委员出席会议发表意见,可提议题投票[10][11] - 董事会办公室是委员会秘书机构,负责多项工作[13] - 委员会每年定期会议不少于四次[19] - 确定下一年度定期会议时间表后,董事会办公室应立即发送有关各方,时间表一般不得更改[20] - 委员会主席应于接到召开临时会议申请后72小时内作出是否召开会议的决定[20] - 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出席(含代理出席)方可举行[22] - 需要委员会会议决议的事项,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表决通过[23] - 重大事项需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议通过且不得采取书面传签会议的方式审议[24] - 会议记录草稿通常应在7天内发送委员会委员征求意见[26] - 书面传签会议决议须由有权接收通知的过半数委员或其委托委员签署才有效[27] 通知与送达 - 委员会通知以专人送出,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48小时为送达日期;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发出日期为送达日期[17] 决议与报告 - 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利害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利害关系委员人数不足3人,应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4] - 如赞成与反对的票数相同,会议主席可决定将该议题延后讨论或提交董事会讨论,如三分之二以上与会委员提出要求,该议题须在下一次委员会会议上进行讨论[23] - 董事会办公室应在决议通过后不超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高级管理层等,会议结束后不超7个工作日整理落实事项清单给高级管理层[29] 评估与规则 - 委员会应至少每年一次对其组成、工作规则等进行检查评估并报告董事会[35]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涉及职责修订报董事会批准,其他内容修订由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6]
中国银行(03988)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