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500,000股,于2020年12月3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7,721,722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750万股,每股金额1元[16] 股东信息 - 黄卫斌认购2,130万股,占比31.55%[16] - 海宁大有投资合伙企业认购1,200万股,占比17.78%[16] - 海宁大宏投资合伙企业认购1,200万股,占比17.78%[16] - 朱正耀认购1,020万股,占比15.11%[16] - 海宁融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认购600万股,占比8.89%[16] - 董其良认购450万股,占比6.67%[16] - 杭州金投智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认购150万股,占比2.22%[16] 股份限制与权益 - 特定情形下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4] 股东权利与维权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2] - 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维权[33]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规定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公司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3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控制权或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3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3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4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5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5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2]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63]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以上(含30%),股东会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65]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推荐[6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9] 董事相关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缓刑考验期满未逾2年不能担任董事[71]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71]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71] - 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7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72]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74] -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仍应承担忠实义务的期限为2年,涉及公司秘密应永久保密[75]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董事长一名,如有需要可设副董事长一名[78] 交易与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等多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0][81]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且交易仅达特定标准可免股东会审议程序[82] - 董事会可决定金额未达规定的交易、无需股东会审议的担保等事项[83] - 向资产负债率未超70%对象提供资助,或单次/累计资助未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由董事会决定[84] - 公司与关联人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交易不超3000万元或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由董事会决定[84] - 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捐赠,由董事会决定[84] 董事会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8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87]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不少于会议召开前五天[8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7] 其他规定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材料[11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3]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4]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116] - 除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应达到40%;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应达到20%[11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议案需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119]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21]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34][135][140]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34][135][140] - 减少注册资本后,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36]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8]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全体股东2/3以上通过[138] - 公司解散,董事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138]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40] - 债权人申报债权,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140] - 公司清算结束后需制作清算报告,报相关方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43] - 清算组成员怠于履职或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损失需担责[143] -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应实施破产清算[143] - 三种情形下公司将修改章程[145] - 股东会决议通过的章程须报主管机关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145] - 董事会依决议和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45]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指能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147] - 章程细则不得与章程规定相抵触[148] - 章程经股东会审批通过生效并备案登记[148]
火星人(300894)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