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人(30089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投资分类与审批 - 对外投资分短期(期限不超1年)和长期(期限超1年)投资[3] - 股东会审批权限有交易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5种情况[7] - 董事会审批权限有投资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5种情况[8] - 未达董事会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报董事长审批[9] - 投资金融衍生工具或风险投资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且获全体董事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0] 投资实施与管理 - 短期投资由董事会办公室预选对象、编制计划,财务部提供资金流量,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6] - 长期投资由业务部门初步评估,经多部门审核,按权限审批后实施[19] - 已批准长期投资项目不得随意增加投资,如需增加需重报相关报告[20]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财务部每季度汇报情况,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31] - 公司建立投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由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资料整理归档[22]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24][25] - 投资转让应按规定办理,处置行为需符合国家法律规定[25]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程序与权限和批准实施对外投资相同[26] - 财务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防止资产流失[26] 责任与制度生效 - 相关人员违反制度造成损失应赔偿,重大损失承担法律责任[28][2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相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