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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杭华股份杭华股份(SH:688571)2025-09-25 09: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4]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15]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相关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相关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29] - 及时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29] 会议相关规定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31] 其他规定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1]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1]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1]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