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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股份(688571) -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杭华股份杭华股份(SH:688571)2025-09-25 09:46

信息披露内容 -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六类[4] 责任主体 - 董事会是信息披露法定机构,全体董事对披露内容担责[5]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直接责任[9] 发布渠道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11] 保密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责任提供资料并保密[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保密,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12] - 董事等对未公开披露且影响股价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23] 审批程序 - 对外信息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7] - 建立健全信息外报登记制度,敏感信息报送前需审批[17] 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9]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9]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9] 特殊披露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9] 文件管理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要专卷存档保管[27] - 以公司名义对相关部门行文须经董事长审核批准,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管[27] - 借阅信息披露文件需书面申请并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2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补充、修改[30] - 本制度与相关法规冲突时按相关法规执行[30]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