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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股份(836717)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瑞星股份瑞星股份(BJ:836717)2025-09-25 09:45

= 康达律师事务所 KANGDA I AW FIRM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 9. 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 010-50867666 传真/Fax: 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 www.kangdalawyers.com |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5】第 0421 号 致: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星股份")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