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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600958)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9-25 09:1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括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等,一般项目有证券财务顾问服务[17] - 公司持有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登载业务范围有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等[1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496,645,292股[18] - 公司股本结构中人民币普通股为7,469,482,864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为1,027,162,428股[19] 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章节将删除[11][77] - 将“战略发展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11] - 拟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订备案手续[12] - “股东大会”全文统一调整为“股东会”[15][16] -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全文统一表述为“高级管理人员”[16]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8]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5%时,应在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提交报告、通知公司及公告,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公司股票(中国证监会规定情形除外)[33][3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5] 关联交易与投资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38] - 单项运用资金或四个月内累计运用资金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0%的对外投资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且结果及时公开披露[51]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职工董事1名[62]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等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余事项过半数董事表决同意[6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 - 5名,独立董事中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7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72] 利润分配 -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分配需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10%、法定公积金10%、交易风险准备金10%[91] - 单一年度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30%[93]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1]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