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臣控股(01955) - 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审核委员会成立 - 审核委员会于2019年9月3日经董事会决议案成立[3] 成员要求 - 成员须不少于三名,大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具备专业资格或相关财务知识[5] - 公司现有审计公司前任合伙人自特定日期起两年内不得担任成员[5]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通知提前7个工作日发,议程和文件提前3天送达[7][9]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11] 职权范围 - 获董事会授权在职权范围内对任何活动进行调查[11] - 负责向外聘核数师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等提供建议[13] - 按标准检讨及监察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和审计程序有效性[15] - 审阅公司财务报表、报告的完整性及重大判断事项[15] - 每年至少与公司核数师开会两次[18] - 审查公司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18] - 若董事会不同意对选聘外聘核数师意见,应提交解释陈述及原因[20] - 负责监察公司与外聘核数师关系[22] - 制定举报政策及系统[22] 其他要求 - 完整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可供董事合理查阅,需详细记录所考虑事项及决定[23] - 向董事会汇报决定及推荐建议[23] - 主席或成员须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答问[24] - 公开职权范围于联交所及公司官网[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