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电器(601877) - 正泰电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支取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应通知保荐人或顾问[6] 项目论证 - 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9] - 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应重新论证[9] 资金使用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 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3]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结项时明确计划[14] - 自筹投入后置换应在6个月内实施[16]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用于其他项目免审批[16] - 单个项目节余用于非募集项目,按改变用途处理[17]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超10%,需股东会审议[17]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17] 监督检查 - 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存放与使用情况[20] - 董事会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并披露[21] - 会计师年度审计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1] - 保荐人或顾问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专项报告披露[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