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电器(601877) - 正泰电器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决策 - 公司对外担保决策机构为董事会和股东会,未经批准不得担保[3] - 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6] - 关联担保需非关联董事相应比例通过并提交股东会[6] 担保条件 - 被担保人需资信、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借款用途合规,无重大诉讼等[5] - 若被担保人资金投向不符规定、近3年财务文件虚假等,公司不得为其担保[6] 特殊担保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担保事项,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8] - 股东会对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日常管理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担保日常管理,包括资信调查、合同审批等[11] - 财务部门应按月收集被担保人财务资料,按年度收集审计报告,分析其财务及偿债能力[1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等情况,财务部门应及时了解并准备启动追偿程序[12] 信息披露与制度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审议批准的担保需在指定报刊及时披露[14]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公司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有权修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