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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金投资(00063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合金投资合金投资(SZ:000633)2025-09-24 23:5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交易,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3]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投资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金额不超额度[16] - 与关联人存贷款业务以利息适用规定[16] - 年报和半年报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情况[19] - 连续十二个月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9] 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2] 特殊情况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义务,重大交易仍需披露和审议[23] 子公司关联交易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可能影响股价时参照披露[27] 其他规定 -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含特定亲属[27]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7] - 制度依国家法律,由董事会解释并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