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金投资(00063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决策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交选聘议案[9] 选聘方式及要求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多种方式选聘[9] - 公开选聘需官网发布文件并公示结果[10] - 依法确定响应时间,不得限制潜在应聘事务所[10] 评价要素及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2] 人员轮换规则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6] 续聘与改聘情况 - 审计委员会续聘需全面评价,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否定则改聘[16] - 执业质量有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18] 审计费用规定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3] 选聘时间要求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21] 信息披露要求 - 需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报告,变更时披露相关情况[18] 监督与处理机制 - 审计委员会监督审计工作开展[23]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情形[24] - 发现选聘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22] - 严重时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特定事务所[23] - 董事会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处罚[26] 文件资料保存 - 公司和事务所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8]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