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金投资(000633)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控股子公司定义与治理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或持有股份在50%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为控股子公司[3] - 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8][10] - 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分别由上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提案,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10][11] 会议与报告制度 - 控股子公司召开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提前十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9] - 公司委派的参股公司人员每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报表和分析报告[16] - 控股子公司应于年度结束前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并上报[19] - 控股子公司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按规定时间上报[22] - 控股子公司在董事会等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决议及资料[28] 财务与经营管理 - 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管理部监督管理[14] - 控股子公司节余资金由公司统一管理和调配[16] - 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需经公司审核批准,再经股东会审批实施[21] - 控股子公司重大合同需会审并备案[22] - 控股子公司重大行为需经相关审议[24] 人员与行政管理 - 非经委派的控股子公司人员任命后1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备案[37] - 控股子公司行政事务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归口管理[35] - 公司组织对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39] - 控股子公司薪酬、人力信息需报备[39] 考核与激励制度 - 公司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对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考核奖惩[40] -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签经营目标责任书,下达考核目标[42] - 控股子公司建立指标考核体系考评高层管理人员[44] - 控股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考核和奖惩方案自行制定并备案[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