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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格精机(301338) -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
凯格精机凯格精机(SZ:301338)2025-09-24 11: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1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64亿元人民币[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邱国良、彭小云、余江县凯格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股2750万股(占比55%)、1750万股(占比35%)、500万股(占比10%)[13]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64亿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本公司股票等,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1] 股东权利与股东会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况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35] - 董事人数少于本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等六种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人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4] -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8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88]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0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03]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1]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6] - 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20%[129]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日事先通知[137]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1] - 持有公司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50]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解散事由公示,清算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进行清算[149][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