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格精机(30133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证券期货违法受处罚者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10] - 受证券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被提名[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3] 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并单独计票披露[13] - 候选人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才可提交股东会审议[13] 罢免与补选 - 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质疑或罢免提议[14] - 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4]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重大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4] 工作要求 - 专门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2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6] - 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按时披露[29][31] 公司保障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4]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 董事会秘书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36]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并披露[37] - 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9] 学习培训 - 独立董事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