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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格精机(301338)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9月)
凯格精机凯格精机(SZ:301338)2025-09-24 11:46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2] 信息披露原则与渠道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6]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7] 披露流程 - 掌握需披露信息的部门汇总至证券事务部,经董事长审核签字后披露[11] - 董事会秘书履行审批手续后披露临时报告[13] - 公司向有关部门递交文件及宣传性文稿需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最终签发[19] 定期报告要求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21]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6]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8][20]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资产总额30%需披露[23]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需披露[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披露[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5]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9] 暂缓与豁免披露 - 公司对特定信息作暂缓或豁免披露处理需经相关人员签署并报送证券事务部[32] -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豁免披露部分信息[34]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36]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登记材料[37]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前应发内幕知情人备案及保密提醒函[45] -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后,提示函复印件留本部门备查,原件交证券事务部存档10年[45] 异常交易披露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时应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29]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在公开披露定期报告前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资料[4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文件和记录由证券事务部保存,期限10年[49]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公告由证券事务部保存,期限10年[49]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发生披露事项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49] - 违反办法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49] - 信息披露不准确造成损失,公司将对审核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49] - 各部门信息披露负责人及其通讯方式应报董事会秘书,变更需在2个工作日内报备[49]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经审议通过后生效[50]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1] - 公司为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52] - 文件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九月[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