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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00202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京新药业京新药业(SZ:002020)2025-09-24 11:31

委员会基本信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9月2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委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2] - 定期会议通知提前五日发,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12] - 需四名或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三名或以上委员通过有效[12][13] 资料保存与执行 - 会议记录由董秘办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4] - 董秘办为下设执行小组,负责提供资料、筹备会议等[17] 业绩评估与规则 - 委员结合公司经营评估高管业绩、薪酬[17] - 规则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19]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