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002020)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市值管理制度 - 2025年9月2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 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2] 股价下跌情形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20]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20] 管理职责 - 董事会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负责人,董秘是具体负责人[7] - 董事会制定总体规划等,董秘负责投关和信披等[8][10] - 董事会办公室制定计划、协调资源等[11] 提升措施与限制 - 可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提升投资价值[14] - 不得操控信息披露、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16] 异常处理 - 市值异常波动时,董事会办公室分析原因报告,董事长决定措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