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为当然委员[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研究并提建议[7]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5] - 日常办事机构汇总资料形成提案提交审议[10]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或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9] - 负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工作等[22]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20]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其形成审议意见并提建议[23] - 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及审计情况[23]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0][32]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30][32] - 应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25] - 应定期查阅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情况,发现异常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并报告监管机构[25][26]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9]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39]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9]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0]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39] - 党委办公室是工作机构,可下设工作组[40] - 由相关委员提议召开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提前一天电话通知)[4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7] - 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42] - 选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选举或聘任前十五天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提供材料[4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4] - 根据需要随时开会,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提前一天电话通知)[6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61] - 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监督实施,拟定考核标准并考核[52]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后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59] 会议通用 - 会议召开三日前发出通知[66] - 会议表决需全体委员的半数通过[66] - 会议记录经委员签字确认后由董事会秘书保存[66] - 会议通过的议案与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66]
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