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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00071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锦龙股份锦龙股份(SZ:000712)2025-09-24 09:46

制度审议 - 制度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9月24日审议通过[1]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2]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审计等专门委员会,成员三名且全为董事[1][2] - 专门委员会委员提名和选举有相应规则[3] 会议相关 - 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时限为会前二十日,资料提前三日提供[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9] 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并提交董事会[7]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政策并提建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