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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通(002151) - 关联交易制度
北斗星通北斗星通(SZ:002151)2025-09-24 09:16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9]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达30万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7]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关联交易原则与价款管理 - 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价格依市场条件确定[13] - 交易双方按协议付款,财务中心跟踪执行情况[14]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与决策流程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决策规定[20] - 提交股东会的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认可后董事会讨论,董事会发表意见[20] 股东会表决与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7]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依金额提交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8] - 已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未变定期报告披露,变化或续签依金额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9] - 可预计年度总金额的日常关联交易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重新提交[3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30] 关联交易披露 - 披露关联交易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书等文件[33][34] - 关联交易公告含交易概述、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表决情况等[35] - 公司如实披露关联人、关联交易等信息[32]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或抵触依相关法律、规则、章程及制度执行[3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