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禄科技(30104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不符资格或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6] 会议召开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召开应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经同意可不受此限[12][13] 表决权行使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5] 决议规则 - 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17] - 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17] 表决方式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现场外为签字方式[18]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少于十年[21] - 会议记录应涵盖多项内容[22] 保密义务 - 委员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2] 细则说明 - “以上”等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5] - 细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5]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6]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7] 公司信息 - 公司为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 - 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九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