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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禄科技(30104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天禄科技天禄科技(SZ:301045)2025-09-24 08: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4] - 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满足特定条件[4]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7]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7]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19]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1]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6]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9] - 提名委员会建议未被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3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被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34] 独立董事选聘与报告 - 公司可从独立董事信息库选聘独立董事[20]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包括出席会议等情况[3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9]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41]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相关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42]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2]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43]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44]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46] - 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46]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