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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禄科技(301045)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天禄科技天禄科技(SZ:301045)2025-09-24 08:01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出席股东选票数等于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2] - 表决前主持人应告知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置备选票,秘书解释说明[5] - 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应选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投票表决权总数,秘书宣布[6] 选举操作要求 -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选票投向对应候选人[6] - 选票需注明相关信息,超限额选票无效[7]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9] - 候选人数超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票数多者当选[11] 特殊情况处理 - 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时,进行第二轮选举,仍不能决定则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12]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按不同情况进行后续选举[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