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禄科技(301045)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交易规则 - 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互换、远期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标的[2] - 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目的是规避汇率风险[5] - 交易须与有资质金融机构进行,禁止投机和非法套利[7] - 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10]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需股东会审议[9] 决策披露 - 交易价格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分析后上报总经理决策[22] - 交易出现重大风险,财务部提交报告和方案,按规定披露[22] -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应披露交易目的、品种等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24] -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业务要明确衍生品合约类别及套期保值计划[24] - 金融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5] - 套期保值业务出现亏损要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并披露相关变动情况[25] - 定期报告可结合被套期项目情况全面披露套期保值效果[25] 其他规则 - 财务部是交易主责和经办部门,财务总监为责任人[12]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档案由财务部保管至少十年以上[25] - 违反规定开展业务或疏于管理造成重大损失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7] - 日常监管上报虚假信息等情况将追究责任人责任[2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3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