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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发(02866) - 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3 14:52

委员会构成 - 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须超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至少提前5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委员会职责 - 审议公司风险和合规管理工作规划等多项职责[7] 信息与报告 - 法务与风险管理部门提供公司相关书面资料[10] - 遇突发风险职能部门逐级上报并报告委员会成员[10] 会议形式与记录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等方式[13] - 可邀请其他董事及高管列席[13] - 会议应有记录,董办保存[14] 结果提交与保密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提交董事会[14]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保密[14] 细则说明 - 细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1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