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发(0286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任命 - 提名委员会由三到七名现任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须超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由董事会任命[4]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并任召集人[6]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等,并协助编制技能表[8] - 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管提名,董事提名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高管提名交董事会审议[12] 提名委员会会议 - 会议召开前五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时可开临时会议[15] - 须不少于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6][17]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 旨在列载达成成员多元化的方针,甄选按多元化范畴为基准[22][24] - 提名委员会监察和检讨该政策,相关概要、目标和进度每年在报告披露[25][26] - 公司设定董事会成员组合考虑多方面多元化,委任以用人唯才为原则[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