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 公司于1994年6月30日设立,发起人总股份为37.5亿股[2] - 目前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5.698093359亿股,A股占70.06%,H股占29.94%[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698093359亿元[1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控股股东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1]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需提前至少21日发出通知[49][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集临时股东会[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8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6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至少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盈余公积金[107]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的50%[107]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8] 财务报告 -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2]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0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1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6] - 有关股份于12年内最少应已派发3次股息且无人认领,公司才可出售未能联络的股东的股份[130]
华能国际(600011)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