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 -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尚待股东会审议通过[2] 披露时间 - 年报、中报、季报应分别在规定时间内披露[9] - 预计业绩重大变化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10] - 业绩快报等差异大时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1] - 股东会结束后两交易日内公告决议[20] - 股票异常波动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公告[29] 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或金额需及时披露[23]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达标准需及时披露[28] - 股东权益股份变动等情况达标准需及时披露[29] - 可预计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披露[25]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达比例需披露[30]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超总资产30%需披露[31]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按规定披露[32][33] 责任人员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主要责任人[34]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和董秘、财务负责人分别对临时报告、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38] 监督管理 - 董事会自查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执行情况[36] - 审计委员会监督和检查制度[36] - 董办负责文件档案管理,保管不少于10年[39] 保密与赔偿 - 信息知情人员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致损需赔偿[41] - 入职签保密协议,与特定对象沟通可要求签承诺书[42] 内部审计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定期向董事会报告[43] 投资者关系 - 董秘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未经同意不得进行[44] - 特定对象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董办统筹安排[45]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致损,责任人受处分并可能赔偿[49] 其他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两交易日内[51] - 持股5%以上股东等信息披露参照本制度[52]
*ST云创(83530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