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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中船汉光中船汉光(SZ:300847)2025-09-23 12:02

董事提名 - 董事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并提案[5] - 董事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提新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前10个工作日交资料[7]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10] - 选独董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独董人数乘积[11] - 选非独董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非独董人数乘积[11]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需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5] - 当选人数不足规定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选举[15] - 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按票数排序[16] - 票数相同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