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8] - 应于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13] - 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是负责人[5] - 证券部是归口管理和日常工作机构[6] 服务与沟通 - 服务对象包括投资者、财经媒体、证券分析师等[11]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11] - 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沟通交流[10] 信息公布与变更 - 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变更时及时公告[10] 说明会与调研 - 开展特定情形时应按规定召开说明会[13] - 接待调研应妥善工作并履行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14] - 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应告知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其应全程参加[14] - 接受采访或调研人员应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具备条件可录音录像[14] - 与调研机构直接沟通,除特定情形外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4] - 调研机构发布文件前应告知公司,有错应改正[15] 活动记录与时间限制 - 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5] - 应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5] 信息传达与责任 - 以非正式公告传达信息应履行审批程序,防止泄露重大信息[17] - 违反制度的责任人将受处分,造成损失应承担法律责任[18] 子公司执行 - 控股子公司等开展相关事项应遵照本制度执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