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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中船汉光中船汉光(SZ:300847)2025-09-23 12:02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6] 信息报告变动告知 - 信息报告联络人发生变化,应于变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告知证券部[8] 交易事项报告 - 拟发生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报告[17] - 拟发生提供财务资助或提供担保时,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18] 合同签署报告 - 公司或子公司拟签署与日常经营相关合同,涉及购买事项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20] - 公司或子公司拟签署与日常经营相关合同,涉及销售等事项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报告[20] 投标报告 - 公司参加投标,合同金额达规定标准,在确定中标进入公示期等不同阶段需及时报告[21] 关联交易报告 - 公司每年组织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在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签订合同前需报告[23] - 各部门、子公司拟发生未经过相应决策程序审议的非日常关联交易,签订合同前需报告[25] 重大信息报告原则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则[4] 资产相关报告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报告[27] 业绩相关报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30] - 按照规定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需报告[30]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到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需报告[31] 报告时间要求 - 报告义务人应在特定时点最先发生时24小时内报送重大信息报送表[37]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后当日内评估、审核信息内容[37] - 重大事项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需报告原因、进展和预计完成时间,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38] 信息保密要求 - 公司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1] - 控股股东等知情人员依法披露前不得对外泄漏信息,出现特定情形应立即通知公司并披露[42] 违规责任 - 违反保密义务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公司将视情节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42]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使公司信息披露失误或泄漏,公司应追究当事人责任[4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4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4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8] 重大信息报送表 - 公司设有重大信息报送表,需确认信息真实性和保密情况等[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