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宇新材(301630)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委托理财 - 拟用不超3.9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3] - 单笔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额度有效期12个月且资金可滚动使用[3] - 2025年9月2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委托理财议案[12] 决策与监督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财务负责人实施[5] - 独立董事等有权监督,必要时可聘专业机构审计[9] 其他 - 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无关联,不涉及证券投资[2] - 投资可能受市场波动影响[8] - 保荐机构对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