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信工业(301053) - 经理工作细则
人员管理 - 公司设经理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 - 来自经营管理层的董事应不多于全体董事的1/2[4] - 不得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4] - 代职时间三十个工作日以上时,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9] - 经理离任必须进行离职审计[7] 交易合规 - 经理应确保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关联交易合规[13] - 经理应确保公司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关联交易合规[13] 文件保管与报告 - 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保管期限为10年[21] - 重要合同订立、变更和终止涉及金额300万元以上经理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24] - 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涉金额100万元以上经理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24] - 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涉金额100万元以上经理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24] - 可能依法负有的赔偿责任涉金额100万元以上经理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24]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金额100万元以上经理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24] - 重大行政处罚涉金额50万元以上经理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24] 会议流程 - 需提交经理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分管副经理至少提前两天提交经理办公室[41] - 召开经理办公会议应提前一日通知出席和列席人员,紧急情况除外[42]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