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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信工业(301053)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远信工业远信工业(SZ:301053)2025-09-23 11: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任期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6]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2] - 至少每季度报告工作情况[14] - 审计委员会督导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重大事项[1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8]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20]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补选[6]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8] - 公司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15] - 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22]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安排[22]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抵触时执行相关规定[25] - 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