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投票服务 -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3]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录入投票信息,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复核[5] - 公司应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两个交易日之前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电子数据,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6] 临时提案与取消提案 - 符合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6] - 出现股东会取消提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6]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8]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1] 投票规则 -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会任一提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视为出席股东会[14] -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14] - 公司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15] 投票结果处理 - 公司可在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取得网络表决结果[16] - 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需合并统计各类投票方式结果并公布[16] - 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公司及相关方需对投票情况保密[16] -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16] - 中小投资者指除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6] - 股东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可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查询投票结果[16] - 股东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站查询最近一年内的网络投票结果[16] 合规确认与法律意见 - 公司及见证律师应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形成表决结果[16] - 公司聘请的股东会见证律师应按规定对股东会有关情况出具法律意见[17]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19]
远信工业(301053) - 网络投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