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发(601866)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生效)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超半数,至少一名具会计专业[4][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任命[5]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 前任审计公司合伙人一年内不得担任成员[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审计委员会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与外聘审计单独沟通会议[10] - 成员至少每年与外聘审计开会两次[1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五天通知[3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提交报告前审阅会计政策更改等事项[14] - 关注财务报告欺诈等可能性[17] - 行使监事会职权[24][25] - 督导内审部门半年检查一次特定事项[31] - 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34] 审计委员会决议与记录 - 会议由不少于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可举行[36] - 决议经委员过半数通过[36] - 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38]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38] 审计委员会披露与执行 - 披露年报同时披露年度履职情况[44] - 董事会未采纳意见应披露事项及理由[4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