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688362)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定期报告披露 - 年报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季报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7][18]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9] - 定期报告变更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交所书面申请[21] 重大信息披露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5]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需披露更正公告[3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标的资产净额等占比达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40][42]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成交金额达一定标准需经相关程序并披露[5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相关程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6] 业绩及风险披露 - 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披露原因等信息[68] - 公司应识别并披露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发生重大风险事项需披露影响[68][69] 信息披露流程及责任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89][90]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提请审议后由其披露[91]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