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液压(83083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细则修订 - 2025年9月19日董事会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开一次,提前三日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5] 审计委员会审议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审议意见两工作日内提交董事会[16]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5]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