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股份(30077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0]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处罚情形[11] - 督导内审部门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2] 审计委员会履职披露 - 公司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3]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议意见,公司披露事项及理由[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提前三日发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21] - 记名投票表决,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23] - 委员有利害关系须回避,无法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18] - 委员须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18] - 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25]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6] - 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提交董事会[27] 细则相关 - 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