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603629) - 603629: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
股份回购 - 2024年2月6日通过回购A股股份方案[5] - 2024年3月28日完成回购,累计130万股,占总股本0.50%,金额3152.78万元[6] - 截至2025年9月8日,回购专用账户持有130万股,占A股总股本0.5%[8] 利润分配 - 2025年8月29日通过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每股派0.08元(含税)[8][9] - 参与分配A股股本25863万股,拟派现金红利2069.04万元(含税),分红比例40.51%[8][9] - 2025年9月8日收盘价24.04元/股,实际除权(息)参考价23.96元/股[11]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约0.0796元/股,除权(息)参考价23.9604元/股[11]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约0.00%[11] 其他决策 - 2025年5月20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