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畅科技(00281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09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解聘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改聘时新所近三年未受相关行政处罚,续聘时签字注会近三年未受处罚[4]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2] 审计业务规定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10] -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会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1] 流程及职责 - 审计委员会调查拟聘事务所,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13] - 董事会审议选聘议案通过后提交股东会[20] - 股东会通过后公司与事务所签约定书[21] 其他 - 受聘事务所不得转包分包[14] - 续聘评价后提交决议,否定则改聘[14] - 改聘时审计委员会调查并评价执业质量[15]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独立董事应发表意见[16] - 除特定情况不在年报审计期改聘[17] - 改聘股东会决议公告应披露信息[17] - 事务所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7]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