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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畅科技(002813)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09月)
路畅科技路畅科技(SZ:002813)2025-09-22 11:4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5]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6] - 年度报告需披露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5] 报告审计与审议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8]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需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20]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5]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30]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为关联法人[3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34] 股东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披露[38,4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38,47] 重大资产披露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40]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履行[42] 交易异常披露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需披露公告[45]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最终责任人[49]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报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备案[50,51] 人员职责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51]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5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等信息[51] 信息收集与报告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53] - 董事等知晓重大影响事件当天告知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人[56] - 各部门等指定专人当天报告重大事项[57]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财务部编制财务报表等并组织审计[60] - 各部门等提供编制定期报告基础资料或数据[61] - 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定期报告并提交审议[61]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定期报告信息披露[61]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部完成[62] 投资者管理 - 投资者来访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64] 档案管理 - 证券部负责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67] 保密与违规处理 - 接触未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应加强保密工作[71] - 董事等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范围,不得内幕交易等[69] - 公司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70] - 顾问等泄漏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71] - 出现多种信息披露相关不良情况,公司将视情节处罚[72,73]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75] - 制度与相关法规冲突时按法规执行[75]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