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2] - 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委员会任职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0] 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0][11]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职[15]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8]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2] 会议要求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2] 工作时间与记录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2][24] 职责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工作[21] - 独立董事应维护公司利益,特定情形向深交所报告[30] 公司支持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保证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1] - 及时发会议通知,按时提供资料并保存10年[33] 异议处理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对材料有异议可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3] 费用与津贴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费用由公司承担[34]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4] 风险降低 - 公司可建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4]
路畅科技(00281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09月)